2024-07-15
来源:太原大数据官微
2024年6月28日,太原市数据局、太原市财政局联合印发《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随着该办法的出台,“2+4”数字经济政策服务体系建设完成,服务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。
发展数字经济是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,是加快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,是更好发挥省会引领带动作用的重要举措。为贯彻落实《太原市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(2023-2025年)》制定的发展目标,加快推进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工程、核心产业能级跃迁工程、数据价值化工程等十大工程建设,我市持续完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,强化资金政策保障,出台了“2+4”数字经济政策体系。
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,激活企业发展动能。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,落实我市5000万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,解决专项资金如何补、怎么补的问题,保证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,制定出台《太原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和《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两项政策。《太原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、数实融合、数据价值化和人才引育五方面提出发展举措,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标准,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引和帮助;《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规范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,确保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能够精准、高效地投入到企业发展之中,助力企业实现稳健、快速的增长。
构建产业服务体系,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。以数字经济企业、项目、园区、产品为发力点,构建“要素齐全、分类施策、闭环管理”的服务体系,包括《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》《数字经济项目库管理办法》《数字经济园区培育库管理办法》和《优秀数字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评选办法》四个管理办法。它们分别围绕企业、项目、园区、产品等服务主体,在政策解读、产学研合作、人才培养、宣传推广、供需对接、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,通过精准对接,助力企业充分把握政策机遇,不断做强做优做大。
下一步,市数据局将通过“策前引导”“策中解读”“策后跟踪”,确保政策落实落细,用足用好专项资金,服务好产业发展和企业发展。